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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立法院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 積極保護性侵害犯罪受害人權益
本次修正重點是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明定課予網際網路業者移除不法性影像的義務(移除下架機制),強化被害人於案件偵查審判期間的保護措施,明文要求加害人進行身心治療、輔導等處遇措施,以降低再犯風險,並配合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對於不法拍攝、製造、散布兒少性影像者,加重刑責。
 
細觀兒少性剝削防治部分之修法,針對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拍、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性影像者,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2項,將原本之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調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對於散布兒少性影像者,依同條例第38條第1項,由原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調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無條件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從原本僅有行政罰修正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罰。
 
另外,針對未經同意遭散布或遭恐嚇威脅散布成人性影像的被害人,都可以準用性侵害被害人保護服務措施,包含被害人身分隱私保密、刑事司法程序保障、保護扶助服務及性影像移除及下架機制等,及以強暴脅迫手段攝錄性影像之加害人準用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及登記報到查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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