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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0
強化被告在刑事案件之防逃機制
為確保國家刑罰權有效執行,避免被告逃避司法訴追,立法院於民國(下同)108年7月3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強化防逃機制之修正法案,建立完整防逃機制,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1.增加羈押替代處分事項,命被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限制被告活動區域,交付護照及旅遊文件,不得處分特定財產,且法院於審判中得命被告於宣判期日到庭,俾防杜其逃匿。
2.執行程序亦增加防逃機制,檢察官必要時得於裁判法院送交卷宗前執行,避免受刑人利用判決確定後,執行檢察官收到卷宗前之空檔,趁機逃匿。
此次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可望確立國家司法權之執行,建構更完整之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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