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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5
​臺北外送平台管理自治條例三讀通過,最快將於2月底實施
緣民國(下同)108年雙十國慶期間,接連發生食物外送員於外送途中車禍死亡,暴露平臺業者以承攬關係規避勞保及相關責任險之問題,引發各界關注,為使外送員外送安全獲得保障,臺北市政府首創全國制定「臺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109年01月06日由臺北市議會三讀通過,並陳報予行政院核定施行,預計最快於2月底公告實施。
 
該自治條例共16條,值得注意者,第4條強制規定外送平臺業者為外送員投保意外險:
一、意外傷害致失能或死亡之保險,最低保險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意外傷害之醫療保險,實支實付型之最低保險金額新臺幣三萬元,日額支付型之最低保險金額每日新臺幣一千元。 

其他納入保障之項目尚包含: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應停止外送、發生職業災害應通報勞動檢查機關、相關資料之紀錄應予保存備查、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對新加入外送員實施教育訓練、外送平臺應明確揭示商品價格、取消訂單之退費機制、訂定交通事故計畫備查等事項。
 
臺北市開全國之先例通過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該條例內容涵蓋職業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費權益等保障,三讀通過後,將為外送員權益保障寫下歷史性之一頁,未來中央政府及其他縣市政府是否跟進,或是訂定其他規定來保障外送員權益,值得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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